售卖过期产品会对消费者造成身体伤害,轻微者罚款,严重者会型事拘留
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生产出报废品或残次品,要调查分析原因,如果是生产技术、原料、工艺指导本身的问题,则不能要求员工承担责任,对于员工的一般(轻微失当)的管理失察、工艺不精也不应当让员工承担责任,因为一个产品的生产过程厂方本身就承担着技术、质量管理责任。如果是员工存在重大过错、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了工厂的较大损失的,则应根据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的奖惩制度、或劳动合法约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对于员工赔偿损失的额度与比例,在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主要在规范的管理制度中进行规定或劳动合同中具体约定,但必须合法、合情、合理并要虑及员工的承受能力的限度。在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六条有原则性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 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无疑这可以作为参考依据。
如果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或平等协商的合同约定作支持的,厂方单方进行处罚或主张赔偿都是不当的或不能得到支持。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关系中员工与工厂存在着依附关系,不属于完全的对等关系,不适应侵权原则、因果关系责任或归责任原则。
生态环境保护,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之一。共识已达成,措施已明确,行动需付诸。世界各国,都应该善待自然,自觉遵守《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在保护地球方面贡献出本国的最大努力,让地球在浩瀚的宇宙中保持蓝色,让70亿地球人看得见绿水青山、蓝天白云。
应该建立起一个好的品牌效应,多做公益活动多为慈善事业捐款。
消费者买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则可以联系商家要求退货和赔偿,消费者可以登录商家网上服务平台,把拍摄的产品质量问题视频资料发送给商家客服,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商家一般会接受消费者退货要求并且赔偿商品原价格三倍资金,直接打款到消费者账户
为信用卡用户套现的商户,多数为他人提供套现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而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的人,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5次会议、2009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
《解释》还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罚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
信用卡套现本质特征就是通过欺骗方式将信用卡内的授信额度直接转化为现金套取出来。由于套现资金游离了银行正常的信贷管理渠道,脱离了监管层的管理视线和控制,严重破坏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管理秩序,给国家整体金融秩序埋下不稳定因素。
实施套现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品牌授权方是要承担产品有限责任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问题须由产品制造商全权负责。即产品的制造质量问题,使用安全问题。售后服务问题,生产厂家负有不可推卸责任。
为快速处理售后服务问题,很多厂家都会以品牌授权方式,指定经销商可以按国标,行业标准对客户及时处理理赔,以此提高工作效率。当然的,授权方也就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你好:产品虽然有产品合格证,但在工商部门的检测中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其处罚通常是:
1、没收不合格产品。
2、并处罚款。如果经营商能证明该产品的进货渠道合法,可以作情进行减轻处罚。如果你作为经营商,可以向厂方追诉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能帮到你。
责任主体是指对违反法律、协议或者法律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责任主体是法律责任形成的必要条件。违法违约行为是首要的行为,没有违法违约行为就不会发生,行为是以人的意志为主导的活动。因此,犯罪人必须参与违法或违约行为的实施。
但是,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违法行为或违约的主体,没有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成为违法行为或违约的主体。因此,责任主体与法律责任的存在、类型和大小密切相关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