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围绕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准备证据并写出答辩意见,有针对性的准备材料,
如果你确实抄袭了别人的外观专利,那就不要等到开庭时应诉,而是接受法院的诉前调解,向对方赔礼道歉,并立即停止侵权,下架侵权产品,如对方有赔偿要求,就协商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数字。
如果你是与他的专利不幸”撞车”而有雷同之处,并没有抄袭,那也拿出自己设计的整套图纸或模具提供给法院明察。
如果一定要走开庭应诉的程序,那应诉书可以在事实与理由一栏中阐明强调你并没有抄袭侵权,并同时提供证据,包括自行设计的图纸、材料明细表、产品鉴定书等,证明你的产品外观系自行设计,与对方的专利无关。
应诉的核心是证据出示与解释。同时,如果你能出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对方的外观专利判定为无效的证明,那你就赢得了胜诉。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司法实践中被告利用法律知识故意消极应诉的情形逐渐增多,使正常的诉讼活动处于被动状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均欠佳,值得我们重视。
消极应诉的几类情形
被告或其家人拒收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时其家人不承认被告与其同住,致使无法适用留置送达;通过电话联系,被告不愿主动到法院领取法律文书,又不愿提供准确的邮寄地址,此时被告事实上并未下落不明,致使法院面临适用公告送达欠妥、直接送达又不成的尴尬局面;被告出庭时,不配合法官查明归纳的争议焦点,或一言不发或大吵大闹,最终中途离庭或被迫休庭,致使庭审无法正常进行,争议焦点无法查清;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抱有“能躲则躲,能逃则逃”的心态,忽视己方的举证责任,法官在既有证据基础上无法查明案件事实,易作出严重偏离客观事实的判决,致使二审时极易因新证据而改判,有损司法权威,同时易引发信访上访事件。
应对策略
继续强化普法活动的开展。不少被告缺乏法律常识,存有逃避法律责任的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理不睬法院也无能为力,企图让原告知难而退。相关职能部门应继续开展普法活动,并有侧重地开展民事证据规则方面的普法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知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对诉讼风险的认识。
探讨、研究电话送达方式。随着通讯工具的普及,严格意义上说,通过电话能够取得联系的情形并不属于下落不明,适用公告送达并不妥。且即使适用公告送达也降低了诉讼效率,提高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故探讨、研究电话送达方式将十分必要。
完善暂住登记制度。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公民的住所已逐渐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相关职能部门应完善暂住登记并同步上网。同时,法院系统可探索、协调与公安系统共建常住人口查询系统联网,将查询权限延伸至法院,这将对“送达难”、“执行难”等社会问题的解决大有裨益。
宅基地纠纷被告应诉的方法是:首先你要查看你自己的宅基地使用证上面标注的使用权范围,与你实际房屋占地的面积是否一致。
其次,根据这一情况,以及对方的起诉状内容写出答辩状,并连同你的宅基地使用证(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提交,法院积极应诉。
如果已经明知是侵权的,还继续操作,一定有法律风险
被告应当提前准备好答辩状以及有关证据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照法院开庭传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法院的案件开庭审理。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审法院经过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 。当事人不服,不可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因此当事人需要准备好所有的证据材料。
给付之诉的被告在收到案件受理法院送达的原告起诉状副本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答辨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及按原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答辩状的主要内容是为什么没有履行给付义务的理由。己履行的还要提供履行的证据。如无正当理由履行给付义务。可积极与原告协商,取得原告谅解,达成和解协议。
被告应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律师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如果被告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进行应诉);
2. 原告的起诉状以及相关诉讼材料(包括相关证据材料,如证人证言、合同、人证、物证等);
3. 被告的答辩状,应当对起诉提出具体的反驳意见和事实依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4. 被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注明,证据的来源、真实性和合法性,不能明确其真实性的证据材料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5.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如律师函、司法鉴定、证明材料等);
6. 参加庭审所需的时间安排,以便及时应诉和出席庭审。
需要注意的是,应诉过程中需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诉讼材料,认真准备所需材料以及了解法律知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涉及到的法律程序以及应诉材料的具体要求也可能因地区和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双方进行协商。双方可就是否构成侵权、造成的损失及赔偿金进行协商,如果达成协议,应履行完毕。
一旦被告知侵权,请立即停止贩卖并删除该商品。然后仔细检查厂商提供的货物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如果发现存在授权或者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侵权,需要及时与厂商协商,尽量申请到其他的合法的授权或者寻求被告的谅解。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上诉,为自己的权益争取公平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