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点:信息化效率高,网上购物的便捷性:网上的商品品种很多,并在快速的发展中,几乎能满足大部分消费者的需求,市场潜能很大,尤其是高新技术的发展使得进入的门槛越来越低,管理维护的费用也相对要低。
缺点:主要是安全问题,信用卡信息的安全,数据传输的安全,个人隐私等问题对电子商务的发展都有阻碍。当网上购物变得越来普及的今天,安全问题更亟待解决。
销售企业销售产品货己发出对方收到齐了验收后则可确认收入。成本月末为领用的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分摊后均可结转成本。
1.发货的时候确认收入
2.月末按发货订单做品类汇总
二、首先,企业成本核算的工作人员需要对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的费用支出,根据我们国家以及相关的部门规定的规章制度等严格进行审核.
2、在审核完成,确认无误之后,需要根据已经确定的企业成本的对象,以及企业的成本的项目,进行开设产品的成本明细账目,方便以后核对.
3、需要企业的成本核算的工作人员对企业发生的各项主要费用来进行汇总,然后根据汇总出来的结果,编制出各种主要的费用的分配表,再根据分配表上表明的用途分配计入相关的生产成本的明细表格之中.
4、企业的成本核算人员需要对计入企业的"制造费用"或者是"企业的生产成本-企业的辅助生产成本"以及"企业废品的损失"等一些账户的综合费用.
在月末的时候使用一定的分配方式对其进行分配,在将分配好的计入"企业的生产成本-企业的基础生产成本"或者是相关的企业的产品的明细账目当中去.
5、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人员需要通过对企业的主要费用以及综合的费用进行分配,以及其他的所发生的各种企业生产成本进行分配,在根据分配的内容将所有的发生的各项企业的生产的费用都记录在"企业的生产成本-企业的基本生产成本"账户当中.
6、最后,企业的成核算工作人员需要计算企业的产品的总成本以及产品的单位成本,然后根据企业产品的总成本除以产品的数量就能够直接计算出企业的产品的单价成本是多少.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
《企业会计制度》对收入确认有条件、金额确定以及折扣、折让、退回的处理等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八十五条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三)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四)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以电子流水计算收入,以实际银行流水
视同销售的会计确认收入和不确认收入的区别在于商品是否离开企业或者是企业对商品是否拥有所有权或控制权。通常认为如果视同销售的后果是商品离开企业,或者是说企业不再对商品拥有所有权或控制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并且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其实质就是说该笔视同销售的行为满足了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这样的情况是要确认收入的;但是,如果产品以其他形式继续留在企业或为企业服务,实质是说企业仍然对该商品拥有控制权,因此不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条件,只视同销售纳税但不确认收入。不确认为收入的情况对于自产产品的视同销售是否作为主营业务收入核算,需注意以下政策:《财政部关于将自己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规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企业不会由于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营业利润。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企业按规定计算缴纳的各种税费,也构成由于使用该自产产品而发生支出的一部分,应按用途计入相关的科目。而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按公允价值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销售收入确认包括以下5个条件:⑴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⑵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⑷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⑸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因此,对于上述8种增值税视同销售业务,对照销售收入确认的5个条件,其中用于非应税项目(如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和捐赠这两项业务不能产生可准确计量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在会计上不能确认收入,可按成本转账,其他情况应一律确认收入。对于新税法下的视同销售业务(如将自产产品用于捐赠、赞助、广告、样品),此类业务不能产生可准确计量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在会计上不能确认收入,可按成本转账,其他情况应一律确认收入。扩展资料:视同销售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⑴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会计处理上,具体解释如下:⑴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委托方的处理a、视同买断方式下,一般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b、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在收到受托方开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⑵销售代销货物:受托方的处理——按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⑶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大家都知道,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的收入所得进行计算的。那么企业的收入到底是怎么确认的呢?下面水之运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按照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原则上遵循权责发生制计算应税所得额。
对于商品销售的分期收款、长期工程合同等业务,确定方法如下:
(1)商品销售易分期收款的情况,根据合同应付日期确定销售收入;
(2)建筑、安装、装配工程、提供劳务等长期业务,如果时间达到一年,收入可以根据工作进度、工作量来确定;
(3)给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同上。
以上就是水之运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如何确认企业的收入,水之运专业代理记账机构,一企财税专业会计团队为您代理记账报税,做账出错全额赔付,代理记账机构,一企财税一人做账两人审核,专人做专行业,业务全面。
直接去亚马逊后台去导入数据,每天的销售额都会有数据出来的。
电商财务必看!别再搞错电商收入确认时点了
实操中,由于商家每个月的发货频繁,商品种类繁多,为了减轻财务人员的工作压力,建议在月底按确认的订单金额确认收入,并缴纳相应的税费。如果电商订单进一步加大,还可以考虑引入对账系统进行自动对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